片名Blood Simple是什么意思?
Blood当名词讲是“血”,当副词讲有“极,很”之意,simple当形容词讲是简单,另有愚蠢之意。综合起来看,不外两种意思:
其一意指片中整个事件“太简单了”,讽刺剧中人物的盲目;
其二意指剧中“血腥的蠢行”,讽刺人物的愚蠢在事件的进展中被无限放大,直至酿成血腥的谋杀。
开场与结束
开场与结束两个片段合起来短短不到一分钟,均由私家侦探来完成点题的任务。
首先开场,私家侦探旁白中的一番话说:
世上遍地都是满腹牢骚之人。事实上,万事本无常。管你是罗马教皇,还是美国总统,抑或年度人物,都会碰上意外之事。……在苏联,他们有自己的关系网,每个人都能相互拉扯,至少理论上是这么说的。但我只了解德州的事,在这儿,万事不求人。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便是所谓“万事无常”。面对“意外之事”,世人多怨天尤人,被动抱团,寄希望于外界。而私家侦探的想法是,“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他认为自己能掌控一切,即便是意外之事。那事实是否真如他所说,一切尽在自己的计划之中呢?似乎未必。
结尾,私家侦探垂死之际眼前的那滴水,无疑让他体会到被命运愚弄的无力之感。对照开场那番话,构成了一重对片中人物不动声色的讽刺。即便如私家侦探般步步经营,下场也不过如此,更不用说其余三人了。

重复模式
本片大量运用了重复及变奏来达成讽刺效果,诸如珍珠柄手枪,侦探的打火机,四条拴在一起的死鱼,酒吧墙上所贴“所有员工接手工作前必须洗手”的标语,旋转的风扇,雷家门前的死胡同,没有窗帘的窗户以及几段台词等等,均令人印象深刻。下文会做进一步分析。

纵横比较
《血迷宫》是将犯罪类型与喜剧类型完美结合的范例。
单就片中事件来说,出轨、报复、谋杀、连环凶杀,是典型的犯罪片套路,无论哪一种都不会让人笑出声来。但这显然不适用于《血迷宫》这样的片子,经过科恩兄弟的结构和风格化演绎,以上事件均被赋予一层黑色幽默的色彩。
讽刺手法在该片中发挥到极致,科恩兄弟为何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叙事
首先,需要对片中的情节与故事做一番较为细致的梳理。
全片有三幕情节外加序幕和尾声共19个场景。
第一幕中,发现妻子出轨的马蒂前去报复,却被妻子反踢下体狼狈逃走,在全片第三十分钟达到片中第一个高潮,即私家侦探接受恼羞成怒的马蒂的要求前去谋杀艾比和雷。
第二幕中,私家侦探为求自保而枪杀马蒂并嫁祸给艾比,不明就里的雷受误导以为是艾比所为,为掩饰其罪行而决定处理掉马蒂的尸体,在全片第八十分钟达到片中第二个高潮,雷向艾比坦白自己活埋了马蒂。
第三幕只占最后的十分钟,尾随而至的私家侦探铤而走险枪杀雷,但再次疏忽大意被困在洗手间中,随后的高潮中,艾比开枪射中私家侦探,却发现凶手并非马蒂。
全片基本按照时间顺序组织情节进展,从客观叙述视点出发逐次关照四人的行动,除去中间隐去私家侦探并未按马蒂要求谋杀艾比和雷这一事实。借由对这一关键事件的隐形处理,故事进展完全脱离了观众甚至剧中人物的预期,并从此开始以一重又一重不可预期但又在情理之中的“意外”推进故事进展。
所谓“意外”并非“巧合”。如果一个故事单凭巧合来推动,只能让观众意识到创作者的平庸,以及缺乏真实感和实际意义的故事。本片的故事设计要达到的效果并不是“巧合”,而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让我们来看看片中的“合理意外”都有哪些:
1.侦探枪杀马蒂并嫁祸给艾比(侦探说“一笔费心思的钱”)
2.雷在侦探离开后来到酒吧(雷说“你欠我两周薪水”)
3.重伤昏迷的马蒂竟“死而复活”(侦探慌乱中一枪打在气管上)
4.侦探将打火机落在酒吧桌上(面前的一对死鱼令侦探大惊失色)
5.艾比接到一通沉默不语的电话(侦探为得知事情是否按计划进行)
6.莫里斯听到马蒂的电话留言(马蒂说“我打了一通电话”)
7.侦探砸毁的保险箱被艾比发现(侦探偷偷盯着马蒂的保险箱)
8.雷被杀(侦探在后跟踪)
9.侦探被困在浴室(侦探以为艾比手无寸铁构不成威胁)
10.艾比发现凶手并非马蒂(艾比的噩梦)
上述每一重意外都使得剧情发生戏剧性的转折,使得观众不得不调整自己的对故事的预期,并带领故事走向最终的高潮。然而每一重意外均在前面的剧情中得到了铺垫,从而很大程度上消解了事件的偶然性。
既然不能用“巧合”来解释以上事件,那么,这些推动故事大半进展的关键事件存在的意义在哪里?影片想要用这些“意外”表达什么?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影片想让观众认识到,故事中表面看来的“意外”并不存在,一切皆有因有果。
按照这个逻辑,那么下一个问题便是,既然如此,那么这些“意外”为何发生?是什么导致了这些“意外”? 要想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剖析剧中的人物。
角色
与经典故事设计的单一主人公不同,本片有四个主要人物(马蒂、艾比、雷、私家侦探)。
多重主人公的设计将讲述的重点放在了个人外层面的冲突——即外在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上。受限于客观的叙述视角,我们只能从外在言行入手来认识人物。而在看似被动的行动下,掩藏着人物真实而顽固的欲望。
让我们逐一分析四人的行为:
马蒂:雇佣私家侦探调查妻子的婚外情,报复妻子未遂,恼羞成怒派人谋杀妻子和情夫。
艾比:不满缺乏情趣的丈夫,与莫里斯保持暧昧关系,并委身于雷,起先误以为马蒂为雷所杀,随后又误以为雷为马蒂所杀,最后误打误撞杀死侦探。
雷:对艾比心有爱慕并与其发生关系,事情暴露后前去向马蒂索要拖欠的薪水,为替艾比掩盖罪行而活埋马蒂,因怀疑艾比逢场作戏而心灰意冷决心离去,发现凶手另有其人后前去警告艾比。
侦探:替马蒂跟踪偷拍艾比,为得酬金又想自保而枪杀马蒂并嫁祸给艾比,后为掩人耳目并追回保险箱的钱财而前去刺杀雷和艾比。
据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这四人的特质:
马蒂:阴郁、粗鲁野蛮(家中的野兽标本)、情商低、缺乏异性吸引力、软弱(控制不了妻子,借人之手报复)
艾比:浪漫多情(贬义)、盲目被动、软弱(“我也爱你”)
雷:不善言说、自卑多疑(“我不妨碍你了”)、软弱(面对奄奄一息的马蒂犹豫不决)
侦探:贪婪(“价钱合理我也干”)、玩世不恭(嘲笑马蒂)、软弱(为求自保嫁祸艾比)
稍加对比之后会发现,这四人在片中展现的特质全部都是负面的,且有一个共同点将他们统一起来——“软弱”。无论是恼羞成怒的马蒂、一心为钱的侦探、生性放荡的艾比还是自卑多疑的雷,均表现出普通人面对内心的阴暗面的怯懦:
马蒂死死盯着焚化炉,心中早就怒不可遏地计划将艾比和雷投进去毁尸灭迹,但他不敢承担这样做的后果,于是重金聘请侦探出手;
侦探面对马蒂胆战心惊,生怕骗局被识破,慌乱中开枪射中马蒂的气管,久久不敢放下手中的枪,但最终没敢再开一枪以确保马蒂真的死了;
艾比无论是在噩梦中面对马蒂的威胁,还是现实中面对雷的步步紧逼,都只会胆怯而口是心非的示弱说“我也爱你”;
雷面对死而复生的马蒂惊魂未定,手持铁锹犹豫不决,不知该拿这个奄奄一息的人怎么办。
四人的负面特质均因“软弱”而被不断放大,并受其驱动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
马蒂阴郁粗鲁,毫无情趣可言,酒吧调情遭人白眼下不来台,前去报复反被踢中下体落荒而逃,手指受伤仍免不了遭受一连串带性意味的耻笑。马蒂的一切问题均来自于性,而软弱使他对此无能为力。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不断压抑,结果便是最终下定决心借刀杀人。
侦探念念不忘的只有金钱,钱是他唯一的行事准则,为了钱他可以忍受马蒂支付报酬时的侮辱和蔑视,为了钱他可以罔顾法律参与谋杀,世间只有一种东西能够遏制他的欲望,那便是自己的软弱。正是既想要钱又想保命,他才不断铤而走险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艾比生性放荡,见异思迁,却不能承担引发的后果,只能依赖于男人来处理一切,最终成为片中最盲目无知任人摆布的人。
雷性格内敛,自卑多疑,总在对艾比的爱慕和道德伦理之间摇摆,时常怀疑艾比只是对自己逢场作戏,同样软弱的他只有当遭遇马蒂反抗之时才终于被激发出内心的杀戮欲望,活埋了马蒂。
在以上对叙事和角色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回过头来审视开头提出的问题:科恩兄弟在本片中为何要采用讽刺的手法来讲述这个犯罪故事?
显而易见,本片意在展示普通人是如何被自己内心的阴暗面一步步毁灭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有关“作茧自缚”的故事。科恩兄弟敏锐的察觉到每个人内心都存在的阴暗面,并借用其软弱来加以放大而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讽刺手法的运用正与影片本身对片中人物采取的批判立场是契合的。
那科恩兄弟又是如何达成这一效果的呢?
关键就在于那些“情理之中的意外之事”,也就是说,影片一直在重复这一模式:人物不断掉进自己所设下的陷阱之中。所有发生在人物身上的“意外”都是咎由自取,借用不断重复的道具——诸如珍珠柄手枪、打火机、死鱼等等元素——影片提醒观众去注意人物一直无意识重复的错误。也正是由于这一设计,最终形成了本片特有的“黑色幽默”风格。
这篇文章是我在观看《血迷宫》后所做的观影笔记,转载请联系作者。
(本文完)

血迷宫Blood Simple(1984)

又名:血简单

上映日期:1984-09-07片长:99分钟

主演:约翰·盖兹 弗兰西斯·麦克多蒙德 丹·哈达亚 M·埃梅特·沃尔什 

导演:乔尔·科恩 / 编剧:Ethan Coen/Joel Coen

血迷宫的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