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角陈警官差一点成为死者 E。按王宝强的台词,她的命格属土,也就是犯罪者按五行顺序杀人的最后一个对象。
王宝强说:「天造地设,我是白蜡金,她是城头土。」
这一句台词,暴露了犯罪者是如何锁定被害人的命格——生辰八字,八个字各有五行,怎样判断一个人的命格最终属于哪一行呢?
在这里,王宝强及犯罪者使用的是最古老的「纳音法」,及唐代李虚中时期采用的理论,不是以某一字来论五行,而是以干支结合的某一「柱」来论五行。
为什么说陈思诚在「炫技」,或至少是经过了精心的设计——
死者 A 的八字:丙寅 癸巳 丙寅 甲午,其四柱纳音:炉中火、长流水、炉中火、沙中金。
死者 B 的八字:壬戌 辛亥 癸亥 壬子,其四柱纳音:大海水、钗钏金、大海水、桑柘木。
死者 C 的八字:甲寅 丙寅 己亥 丁卯,其四柱纳音:大溪水、炉中火、平地木、炉中火。
可以看到,王宝强口中的「命格」,是以被害者生辰八字的「日柱」之纳音五行来决定的,对应炉中火、大海水、平地木等。
但这里有一个可能产生争议的问题,即采用「纳音」论命的年代,即唐朝李虚中时期,论命多以「年柱」为主;命理界真正采用「日柱」论命是在宋朝徐子平以后,而那时「纳音」作为古法已经渐渐被淘汰了。《唐人街探案 2》采用「纳音」+「日柱」的论法,显然其野心在于想兼容古法、今法,让你无论走什么流派都能说得通,这在拍电影的立场上属于一种相当 cult 的严肃态度。
为了做到尽可能完美,死者 A 的年柱、日柱均为「炉中火」,死者 B 的年柱、日柱均为「大海水」。这样,A 与 B 无论用古法还是今法,按「纳音」论命在年、日柱均属同样的五行。
死者 C 虽然仅有日柱属于「平地木」,但年柱「甲寅」拆成甲、寅单字的话也是均属强木,算是不完美中向完美逼近的一种折衷。
编八字,其实比查八字更难。
除了对死者的日柱、年柱按照「纳音」作针对性的五行配置,创作者还让死者 A 的八字中带了四个「火」,死者 B 带了六个「水」,死者 C 带了四个「木」。这样,即便不按「纳音」来看,仅看八个干支,这几个死者也同样呈现出火旺、水旺、木旺的特征。
这个编排的难度就更大了,因为「纳音」与干支单字的五行属性并不一定吻合,就像前面提到的,甲、寅均为木,但「甲寅」的纳音其实属水。而最终,《唐人街探案 2》的主创做到了无论从纳音还是干支拆字,都符合犯罪者的五行逻辑,应该经过了相当的烧脑,可谓是煞费苦心。
当然,在「风水」上也做了更多的考虑。
所谓「风水」,其实就是阴阳五行在物理环境上的映射——
死者 A 属火,案发地在灶王庙,属于火的性质。死者 B 属水,案发地在河边的船厂,亦属水。死者 C 属木,案发地在公园,周围都是树木。死者 D 属金,案发地在糖厂,内有大量的金属机械。
并且案发地的分布,更是符合了五行的方位——东、南、西、北、中,对应木、火、金、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