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智慧: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背后的无奈
针对我国矿难事故居高不下的严峻形势,国务院决定自今年10月7日起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日前针对网络上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矿领导陪死”的争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回应:矿领导下井不是为了“陪死”而是为了“同生”。按照赵铁锤局长的说法,在国家有关部门推出这一强制性措施之前,很多矿领导几乎从不下井,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下井不安全,有危险。既然他们不用下井,不用承担井下矿工所要面临的生命危险,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动力去重视井下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危险都是别人的,利益都是自己的,这正是多数煤矿领导无视安全,麻痹大意的主要原因。现在有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煤矿领导一定要下井,则就把他们的身家性命与煤矿安全生产捆绑到了一起,即使不为了所谓的责任和使命,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他们也会重视安全生产,重视安全措施,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而这,正是我们所要达成的目的。
而在矿难仍频发的中国煤炭生产中,如何杜绝事故的发生一直是一个问题。由于没有约束,这样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已经形同虚设。而再次规定是不是还会收到一样的效果呢?还有待事情的进一步发展再下结论。但这个制度本身就是千疮百孔的。因为对于制度本身的细则没有一个完善的规范。再者,也是最重要的是没有对违反这样规定的煤矿领导进行如何处罚进行一个有效的规定。在没有刚性约束的制度面前,只能成为一纸空文,演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故事,而矿难还是会继续上演。
另外,针对最近各地频繁曝光的以“矿长助理”、“带班矿长”等名义替代矿级领导带班下井的违规行为,安监总局在通知中指出,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要抓紧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制定落实监督检查办法,迅速解决国有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没有完全做到与工人“职工三班倒,班班见领导”等问题。
智利矿难大营救后,日前有国家安监总局官员认为,智利队长最后升井与我国实行的领导和工程师下井制度是吻合的,一方面,他们具有专业的知识,能够发现和排查矿井的隐患,减少甚至避免重大矿难灾害事故的发生,一旦突发事故,可以运用专业的科学知识去应对;另一方面,领导下井可以和矿工打成一片,了解矿工所想所需,有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不得不说,该官员的话是典型的“中式”避重就轻与混淆事实。最后升井的智利队长是矿工的领袖,是头,但他的身份无疑仍是矿工,而不是矿长或矿主。他的权威,源自他本人的专业,处事公正和牺牲精神。他带队下井,并发挥领导作用与我们强制施行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完全不同。我们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表面上是为了发挥领导的专业指导才能和促使领导了解安全生产需要,其实潜台词大家都知道——已经对让你们把矿工的生命安全当回事完全不抱希望,指望通过强迫你们也下井,在本能将自己生命安全至上的情况下,兼顾矿工的生命安全。这是典型的中国智慧,不过这个中国智慧自然有中国智慧可以破解,君不见,地方马上就有突击提拔矿工成为“矿长助理”,担负领导带班下井使命的作法吗?
另据环球网报道,央视评论员王志安撰文说,目前中国多数煤矿企业在避险设备上明显投入不足,政府没有把紧急避险设备作为矿山企业的硬件安全生产标准,买不买全凭企业的自觉。避难设施需要资金投入,还需投入人力物力,如果死亡赔偿低于避险设施的投入,矿企可能更愿意选择赔钱了事。因此买不买53万元的避难所,考验着中国煤老板的责任心和良心。
看了智利矿难大营救电视后,重庆作家李开云在网上留言说:“我当过矿工的兄弟打来电话,他说看了电视上的新闻报道,说没法比了,能不能让我跟智利的煤矿主联系一下,他想到智利去当矿工。”
所以,与智利对以人为本的坚持,对信息公开的坚持,对科学精神的坚持的矿难处理经验相比,“领导带班下井”只是无奈的黑色幽默罢了。
后记:这几天聚集了国际目光的“智利大营救”曾引发国人的极大关注和反思,当公众还沉浸在盛赞“智利救援奇迹”的热情中时,矿难悲剧却再次降临身边。10月16日,河南平煤集团平禹四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截至目前,已发现30人死亡,井下尚有6人被困。目前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中平能化集团河南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2190采面在施工防突钻孔时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井下当时共有276人作业,事故发生后239人安全撤至地面,37名矿工被困井下, 截至17日8时,井下救护队员共发现了26名矿工的遗体。另有11人被困井下,预料遇难人数将继续增加。”据救援人员介绍,遗体是在巷道上发现的,基本上可以判定为窒息死亡。杜波表示,根据经验判断,其余11名矿工很可能被突出的煤尘掩埋,生还希望不大。
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有矿工认为,逃生洞无救生设备,逃生洞被用来放杂物;有矿工已下井两次仍未进行培训,作为同一处工作面曾经发生过两次瓦斯突出事故平禹煤电公司。一些逃生矿工认为,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是造成平禹四矿明知有可能引发瓦斯突出,仍坚持在高危作业面掘进并引发矿难的主因。
矿工牛某认为,平禹四矿的规章制度不少,但真正落实下来的不多,甚至于矿工上不上班都不作管理。据其他矿工介绍,矿上有矿领导随工人下井的制度,包括五六名副矿长。下矿的最高级领导是矿长,但通常是在井下待两三个小时就上来了。
据逃生矿工陈加国介绍,除了最基本的矿车、头灯、自救器、信号定位器以外,矿井下每隔二三十米的距离会有一个小型逃生洞,最多可藏10人左右。但其中没有救生设备,更没有食品或饮水,平时都用于放钢钎等杂物。此外通风口的风机就没有送过足量的风。
为此,《新京报》发表社论质问:两年前的8月1日,在同一个煤矿的同一个矿井、同一个作业面,发生了同样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同样造成了23人的死亡。为什么同样的矿难会一再出现,为什么两次矿难竟如此巧合?这真是令世人所夷匪思。
矿难,年年“荣登”我国十大灾难的榜首。统计显示,我国从2001年到2004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188起,平均4到7天一起。2003年我国煤炭产量16.7亿吨,占世界35%,但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却占80%。我国百万吨煤死亡率4%,是美国的100倍,05年最高时达150倍。是南非的30倍。尚有瞒报、谎报,实际事故和伤亡数字要远大于这个统计数字。从1999年到2009年,10年间,矿难使54160人丧失生命。这背后,更是千千万万家庭的破碎。根据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记录,2009年,中国矿难记录98起,死亡672人。而在矿难发生最高峰的2003年,全国记录矿难1909起,死亡3993人。(数字源自《中国经济时报》2009、2、24)世界有的国家将中国的煤炭视为“血煤”,锅炉里燃烧的不仅是煤炭,还有矿工的尸骨。恻隐之情,潸然落泪之余,令人胆寒。
矿难总是一次次刺痛着我们的心灵。在为这些夭折的矿工表示沉痛哀悼的同时,今天我们对比智利救援奇迹中那每一个鲜活的生命,我们应该觉醒:只有把呵护每一个个体生命作为社会和政府的至高责任,才能设身处地去为每一个矿工的生命安全作出努力。体制的完善和避难设备开发引进,无不是为了个体生命不再受到伤害,而社会的荣辱、地方的形象,更是要靠个体生命的尊严来彰显。
今天我们盘点智利的矿难大营救观整个救援成功过程,固然有多种因素在内,例如氧气与地质构造等等,但救援本身仍有许多可圈可点的地方至今让人津津乐道。智利也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它没有哪么多的说教与规章制度,却能从总统到国民都脚踏实地的从对生命的基本尊重做起。其实,对生命的尊重与淡薄,对人性的关怀与冷漠,这不仅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是否科学与进步的标杆,也是衡量一个政府是否真正在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标杆,这就是智利矿难大营救所给我们带来的最可圈可点的大启示。

拯救智利矿工Rescued: The Chilean Mine Story(2010)

主演:未知

导演: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