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个推理之南又回来了!
先说观感:
本作是近几年柯南剧场版中的回归推理之作此漫评的名字来源于柯南一部相当精彩的特别篇——《满月之夜的双重迷》
以前会有个困惑:
如果动画是根据漫画改编的,也就是说虽然动画对于原作漫画上的情节有改动,但是基本的情节甚至构图都是和漫画应该一致的,那我们在观赏动漫时:
同一作品的漫画和动画,需要都看吗?
毕竟提前知道剧情走向和结局,就不新鲜且没有悬念了。
但是,现在觉得:
漫画|动画,缺一不可。
给人的第一印象,具有融媒体属性的动画应该比漫画更具表现力和张力。
但实际恰好相反:
漫画的表现力和张力更强。
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网文上,单纯文字的网文往往比改编成的影视作品更加地具有表现力。
因为从叙事方式上来看,融媒体在调用人的多种感官的时候:
往往存在着某种壁垒或者限制,即:
观者容易被动接受作者想传递,反而限制了观者本身最弥足珍贵的——想象力。
当然,从更贴近创作者本身的创作源头来讲,看完动画,漫画也应当要看的。
那么,再抛出一个问题:
总集篇需要看吗?这里不做解答。
谈到柯南,绕不开推理,也躲不开犯罪。
以前在谈到犯罪类型的影视作品的时候,谈到了犯罪片的三种可能性:
①谁是凶手?——《尼罗河上的惨案》
②已知凶手,动机是啥?——《踏血寻梅》
③已知凶手,已知动机,如何绳之以法?——《杀人优越权》
而本部剧场版,则在上述三种可能性外,拓展了第四种:
④已知凶手,已知动机,已知最终会被绳之以法,作案手法是啥?
而本片的双重迷则是围绕①和④这两种可能性来谈的。
因为②和③没有悬念。
有别于以往的推理片,是单纯根据人的言语进行推敲理顺,从而确定凶手以及作案手法,本作则是根据符号+文字,确切地说是图形符号+手机消息。
上面的截图是动画里面犯罪发生前的推理,而实际的犯罪中和现实涩谷街道的呈现则如下图所示:
既可以看成是涩谷万圣节管制街道图也可以旋转后看成是日元符号
而旁边的俄文则是代表【弹丸(子弹)】的意思。
从此,不言而喻:
由图形符号确定可能性①和④:
①凶手和子弹有关,很可能受过弹伤
④犯罪的地点在上述街道
为啥凶手一定要让新娘举办婚礼呢?
柯南借此逆推了,凶手就在参与到婚礼的人员当中,而且极有可能是:
贼喊捉贼
最后的最后:
虽然本作是近期的水准之上的作品,且一定程度上推理回归,但是柯南的超人化倾向,大概率还是会有的: